赡养老人专项扣除如何填报 赡养老人专项扣除
发布时间:2023-08-17 13:53:17 来源:互联网

1、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是指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、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,可以税前扣除。

2、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,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;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,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。

3、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,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。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4、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,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,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。

5、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,以指定分摊为准。

6、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标准扣除方式。

7、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: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。

8、《婚姻法》规定: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、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。

9、二是祖父母、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,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、外孙子女。

10、被赡养老人,不管其有无经济来源,是否是离退休人员,只需要满足两个条件,纳税人都可以进行附加抵扣。

11、另外,税的其他详细内容,比如个税抵扣所需材料、赡养老人如何书写指定或者约定分摊协议等,都可以单独联系我。

12、【法律依据】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》第二条: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,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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